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,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,杜绝由管制刀具带来的安全隐患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。
5月16日,学校特邀请会仙镇派出所民警,由学校学生科负责人、教官及部门教师等组成排查小组,联合开展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排查行动。排查小组三人一组分别对男生宿舍区和女生宿舍区进行拉网式排查。
本次行动的排查范围主要是学生宿舍,排查小组对学生的行李箱、储物柜,是否有携带或隐藏管制刀具、违规电器、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和其它违纪物品进行排查。同时,学校对排查出的危险物品、违纪物品进行立即收缴、逐一记录,并集中封存保管。
(会仙派出所民警协助排查违禁物品)
(教师、教官有序排查违禁物品)
防患于未然,遏难于未发。此次排查行动的开展,有效增强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,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,为建设平安校园打下坚实基础。
法律小课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。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合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那么,哪些属于管制刀具呢?
管制刀具的类型:
1.匕首、三棱刀、三棱刮刀、半圆刮刀、侵刀、扒皮刀、羊骨刀、猎刀、弹簧刀。
2.刀体八厘米以上,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、双刃尖刀。
3.武术用刀(能开刃的)、剑等器械。
4.少数民族用的藏刀、腰刀、靴刀。
5.其它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。
携带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危害:
容易因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,构成犯罪。
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,成为犯罪工具,危害公共安全。
可能助长学生逞强好胜心理,一旦与学生发生冲突,极易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,当然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。
注意:
希望各位同学充分认识到非法携带、持有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,不能携带危险品到任何公共场所。
积极向学校举报非法持有或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或提供相关线索。
对遭遇同学间矛盾纠纷的,或在校园周边遭遇欺凌和暴力的,要及时向学校和老师报告。
会仙校区
地址:桂林市临桂区103乡道西50米
电话:0773-5813054
邮编:541103
七星校区
地址: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辅星路1号
电话:0773-5813054
邮编:541004
漓江校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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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漓江景区北侧约200米)
电话:0773-5813054
邮编:5412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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